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2、用电要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3、临时用电,要向当地供电所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用电设备安装要符合规程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用电期间电力设施应有专人看管,用完及时拆除,不准长期带电。
4、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利用低压线路输送广播或通讯信号以及采用“一相一地”等方式用电。
5、严禁私设电网防盗、捕鼠、狩猎和用电捕鱼。
6、严禁使用电视天线、电话线等非规范的导体代替电线。
7、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8、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
9、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上扔东西。
10、不准在电力线路、电力设备等电力设施附近放炮采石。
11、不准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口;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12、不准在电力线上挂晒衣物,晒衣物(绳)与电力线要保持1.25m以上的水平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