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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年龄认定的最新规定

档案年龄认定的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9-16 23:10:21

档案年龄认定的最新规定

民法典档案年龄认定最新规定是:以劳动者户口簿或者身份证登记记载的出生时间来确定其真是年龄。

《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据此,应当树立登记公示的权威,用人单位在认定职工年龄时,应当执行《民法典》的规定,以劳动者户口簿或者身份证登记记载的出生时间来确定其是否达到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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