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1. 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诀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
2. 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与中央集权、削弱了相权;中国官职的重大改革,历代基本沿袭。
拓展知识: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1. 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2. 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 思广益的效果。
3. 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4.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三省六部制是一套确立于隋朝,结束于清末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分工明确,相互监督。
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分散了相权,集中了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