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2、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原则
3、面向全体,重视个别差异的原则
4、充分利用儿童、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的原则
特殊原则
1、保教结合的原则
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
3、发挥一日活动整体教育功能的原则
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所提出的保育教育目标。
指儿童在幼儿园所接受的教育。 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