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文章,单看他写的内容,人物取舍就会让人对茨威格这个人心生莫名的好感。我起初以为这本书一定是那些绚烂的,出名的,名垂千古的,被人膜拜了一代又一代的伟人听得快要滥掉的名人。群星闪耀时,我以为一定是那些功名显赫的人的记录。然而不尽然正确,那些群星闪耀时虽然在那一刻使得天空澄澈,玉宇清澄,然而也可能只是这一刻,可能是一个微小的,并不那么起眼的星辰在那一刻闪过光,改变了很多东西,然后可能消失不见。记传的不全是那些被尊为神般的人,还有一些更接近于小人物心态而又因为种种原因留下了一些辉煌或者不凡的人。比如巴尔沃亚,比如鲁热。或者失败的斯科特。也许别人知道,反正在读这之前我是丝毫不知道他们的,连巴尔沃亚的名字也是碎碎念了N+1遍才终于记熟了的。他有着冒险家的特质,敢做敢想,不思考太多,对未知和财富有着近乎本能的渴求,哪怕是贪欲,哪怕是对权力的希冀也好,这种赤裸的毫不崇高的初衷反而会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他有更大的发现,促使他不能不前进,可以穿过热带雨林,可以爬上洛基山脉(?是不是……姑且先这样吧)。虽然如果冒险被简化成对未知世界的掠夺可能会过于肤浅,但后者必须承认是前者一个不能忽视的,占着很大比重的一部分。而且无论是葡萄牙还是西班牙哥伦布麦哲伦的航行都是为了香料黄金的获得。好吧……扯远了。其实我想说的是,他有一个冒险家的勇敢和不被各种外界条件所限制的天分,他能自己想出奇特的方法穿山越岭,他渴望被人敬仰发现太平洋用伟大的功绩被人类历史所记载,可是同时他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非常明显,欠了一屁股赌债,又赶走了不只一个执行长官,看到黄金时露出的贪婪让土著人丝毫看不到所谓的文明,而且,在战争了印第安人后让狼狗活活撕碎他们,撕成一片一片,咬碎,用来斗乐……!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简直就无法扼制的颤斗,何其残忍……!他一面希望文明记住他,一方面又有原始的……不,是比原始还要残忍的残暴粗鲁的行径,让人丝毫看不到文明的烙印。他的优点和缺点都无比鲜明。真实的人性不可能是一白如宣纸,也不可能一黑如泼墨。在茨威格的书里,人性和人都鲜明的,立体的,真实的再现。说真的,比起那些被歌颂了千年膜拜了万代的圣人,其实我更愿意看一看这样的故事。让人颤抖,也是一种触动。就像他笔下的托尔斯泰不再是一个单单的大文学家,而是一个在理想与现实间矛盾,在追求与妻子的固执夹缝间痛苦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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