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于利,小人喻于义 。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领悟的是道义,小人懂得的是利益。
什么是“义”?“义”就是行为准则,就是作为一个人应该遵循的行为和生活准则。“义”与“正”二者的关系是互为表里的:义为本而正为表,言行符合了“义”,便可以称得上为“正”;行为守正者,言行则必定遵循于“义”。
在孔子看来,行为符合“义”是为人处世的根本。他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君子对待天下的事情,没有固定的方式,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只求符合于义。”
“利”是利益,客观地说,天下无人不喜欢这个“利”字,正如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同‘攘攘’),皆为利往。”既然如此,为什么孔子还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呢?很多人认为对于孔子来说,义与利是相对的,是相互冲突的。这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
因为,孔子从不曾反对过富贵,恰恰相反,孔子认为如果富贵可以求得到的话,即使是让他做一个拿鞭子赶马车的人他也愿意。而且,孔子也曾明确承认富贵是人人都希望的,但是,无论一个人多么希望获得富贵,都必须遵循一个前提:不违背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