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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嵩四大罪名

严嵩四大罪名

更新时间:2023-06-23 22:23:56

严嵩四大罪名

罪名一;卖官鬻爵。

严世藩靠着严嵩这把保护伞,把朝廷的一些官职明码标价。州判三百两,通判五百两,都指挥七百两,重要职务甚至以拍卖的形式公开出售。

这就导致了官吏的选拔制度完全被破坏殆尽,把官职当商品出售。

罪名二;

收受贿赂。关键是收了多少呢?有个成语叫不计其数,堆积如山。

罪名三;严世藩的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到底巨额到什么程度呢?一起来瞧瞧,严嵩最后被抄家的时候,朝廷派刑部督察院、大理寺、锦衣卫四部门一块调查。

整整查了三个月才把严嵩的财产摸清楚,他们写了一份报告《天水冰山录》,长达140多页。

其中总结贪污钱财,折合现在的人民币大概是22亿元,而且还不包括房产。

严嵩是个非常喜欢不动产的贪官,名下房产据说多达6600多套。这要是放在如今,都可以开好几家房地产公司了!

罪名四;不孝。

据说在严世藩的母亲去世守孝期间,严世藩召集一帮狐朋狗友通宵达旦,饮酒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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