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援,是指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是以入息补助方法,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提供安全网,使他们的入息达到一定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相关说明
居港规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的居港规定:
a. 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
b. 在紧接申请日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
(1)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并非以定居原因获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输入劳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资格申请综援。
(2) 在2004年1月1日前已成为香港居民的人士可获豁免上述a.项居港七年的规定。
(3) 18岁以下的香港居民可获豁免上述a.项居港七年及b.项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
(4) 在特殊情况下,社会福利署署长可考虑运用酌情权,向未符合居港规定的综援申请人发放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