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 (一说辽阳),生于南京,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 ,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
文学特点:
“生于繁华,终于沦落”。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他的悲剧体验,他的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他的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红楼梦》里。
主要功绩:
“生于繁华,终于沦落”。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他的悲剧体验,他的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他的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红楼梦》里。
作者争议:
清朝时,《红楼梦》作者是谜,众说纷纭,争议颇多。胡适先生考证判断曹雪芹即是贾宝玉的人物原型,并由此断定他是《红楼梦》的作者。然近些年陆续发现的很多史料证实,雍正元年(1723)曹雪芹约八岁时,曹家就因需节衣缩食弥补康熙年间的亏空而陷入困境,1727年曹雪芹约十二岁的时候,曹頫因亏空和骚扰驿站等罪被罢官入狱,1728年,曹雪芹十三岁时曹家被抄并随家人移居北京,他没有机会和可能像贾宝玉那样过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明载,曹雪芹祖父曹寅的长女嫁皇家为妃以及康熙南巡(脂砚斋称:借省亲实写南巡,作者曾经),曹家“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热闹到不堪的田地”的繁华,曹雪芹尚未出生无法“曾经”,都是上一辈人的事。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也载:贾宝玉的原型是曹雪芹的“叔辈某人”,“元、迎、探、惜者,皆诸姑辈也”。史料证实胡适先生当初的判断错误,曹雪芹作为作者的证据自相矛盾,其著作权由此遭到众多研究者的质疑,认为原作者“石头”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改写者和“传书人”。
矫枉过正,让人意外的是在曹雪芹之外索隐出多达65个作者,如洪升、吴梅村、冒辟疆、顾景星、袁枚、曹頫、曹顒、曹颜、曹硕及其他闻所未闻的人物都被拉来做《红楼梦》作者。原作者只有一个,因而这些研究者炒作、娱乐、戏说的成分大于求真、求实、求是的成分。
持“曹著说”者指出,后四十回实录曹家真事的分量超过前八十回,表现在贾政的官场经历与曹頫相符,甚至写到曹家获罪的第一要案——骚扰驿站,抄家的细节也十分写实,贾母之死、家宅被盗、典房卖地、甄宝玉自述透露了曹家许多后事,所以张爱玲说后四十回熟悉曹雪芹的家事。大观园终散、黛玉之死、宝玉出家,构成大悲剧结局,且照应前八十回的设定,尤其抄家、招伙盗、海疆戡乱这些特别敏感的文字更只能出自曹雪芹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