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分封制,即“封邦建国”,在中国古代是一种由中央王朝或共主给王室姻亲、功臣等给予封地及其领地范围内等一定特权的政治制度。秦始皇致力于推翻分封制,而实行了郡县制,成为一种新的政治制度,但是刘邦灭秦后,却又重新实行了分封制。
吸取秦朝郡县制弊端的教训。秦朝郡县制虽然有利于实现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但是过度集中的中央集权体制又导致了政治体制的运行不善,个人专权导致“指鹿为马”等不合理现象,长期积累的中央与地方、官员与平民之间的矛盾激化,最终群雄并起推翻秦朝。因此,西汉初年吸取此教训,对秦朝的郡县制与分封制进行了调和。“汉承秦制,有所损益”,二者并行,并且封国与郡县犬牙交错,有利于互相的制衡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