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和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都是他们的职能
下面是例子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本区人才引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申报和过渡登记,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加强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加强本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做好本区公务员职位分类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五)完善本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本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级机关做好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完善本区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本区公务员交流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实习的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本区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做好对社会职业中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在本区就业的管理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服务全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七)负责执行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低工资制度。
(八)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规范用人行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九)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智力的有关政策,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人才培养开发,管理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市场发展。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一)认真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认真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对各镇、开发区农民工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十三)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提高农村退养人员的保障水平。对征地农民继续落实镇保,鼓励企业将缴纳农保的职工逐步过渡到镇保。
(十四)贯彻执行有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实施本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意见,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意见,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