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是由原劳动局和原人事局合并而建立的业务局,分管四大项业务,分别是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和人事人才。其中就业方面的职介中心和人才中心;社保方面的社保中心;劳动关系方面的劳动仲裁部门、劳动监察大队部门,都是窗口单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