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利于发挥光大集团综合金融先行者和试验田的作用。光大集团作为综合金融国家队,近20年来在综合方面开展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特别是最近三年多时间,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并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战略上如何规划一步一步的发展,公司治理上如何设定多级法人控制管理,产融结合上如何规范产业、金融发展等。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产融结合或者产融合作。中国金融控股公司有多种形式,光大集团以银行为主体,金融板块资产占比在85%以上,在产融结合的体制下探索金融发展,相信会进一步地把金融主业做好,把产业板块发展好,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把二者更好地结合在一起。
三是有利于发挥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优势。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后,这个特殊的组织形式在范围和规模经济上都有优势,特别是范围经济。比如,当前光大集团不能在银行间市场拆借和融资,有金控牌照后就可以以金融机构的身份来开展。
四是有利于增加资本实力、拓展资本补充渠道。光大集团目前还没有上市,但是下面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板块需要大量的资本金,而股东增资空间有限,有金控牌照以后各项业务受到监管,也可以利用这个市场进行资本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