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8年10月,王阳明颁布《南赣乡约》。
《南赣乡约》共有十六条,主要目的是在劝谕百姓的基础上,明确乡约内部权利、义务规范,将儒家伦理道德具体化、平民化、制度化,从而更加行之有效地引导乡民的思想行为。
王阳明要求百姓遵循儒家礼制和道德规范,通过平实的语言,向百姓传达儒家伦理道德原则和人伦秩序规范,劝告百姓寻医问药不迷信、婚丧嫁娶不铺张,从而引导百姓树立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
1518年10月,王阳明颁布《南赣乡约》。
《南赣乡约》共有十六条,主要目的是在劝谕百姓的基础上,明确乡约内部权利、义务规范,将儒家伦理道德具体化、平民化、制度化,从而更加行之有效地引导乡民的思想行为。
王阳明要求百姓遵循儒家礼制和道德规范,通过平实的语言,向百姓传达儒家伦理道德原则和人伦秩序规范,劝告百姓寻医问药不迷信、婚丧嫁娶不铺张,从而引导百姓树立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