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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平行检验内容

监理平行检验内容

更新时间:2023-09-13 13:33:53

监理平行检验内容

1监理工程师进行平行检验以记录为主,在进行实地测量以后,按要求去填写平行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测与检验项目规定的标准值相比较,给出决定性意见,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予以签字验收,不合格时,根据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下达《不符合项通知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过施工单位整改,并再次经监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方能签字验收。

2施工单位高科技材料、构配件与设备、隐蔽工程施工、检验批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和单位工程施工等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方可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报验。

3监理单位收到报验后,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进行审查;合格时,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的时间对报验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平行检验,不合格时返回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修改后应按照要求重新报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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