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九娘,蒲松龄《聊斋志异·公孙九娘》中的一个悲剧女性。她是一起政治惨案中许多无辜的牺牲者之一。
顺治十八年(1661),山东栖霞人于乐吾(即于七)举兵抗清,清廷发兵剿伐,起义军和无辜百姓遭杀戮者不计其数。这便是小说开篇所提到的“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多么阴森可怖、惨不忍睹的场面!公孙九娘一家正是栖霞人,受于七一案株连, “九娘母子,原解赴都。至郡,母不堪困苦死,九娘亦自刭”。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正当青春年华,还没来得及展开人生的前景,即已沦为冥中之鬼,其在九泉下抱冤含屈之情可以想知。蒲松龄笔下的公孙九娘,正是这样一个冤屈的女鬼。
公孙九娘有着天人般的美貌, “笑弯秋月,羞晕朝霞”,又有“诗词俱大高”的聪慧。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她本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然而一切连同她年轻的生命一起天折了。爱情、婚姻、家庭,活着时没能来得及得到的一切,要在死后的世界里补偿。作者安排了一个鬼蜮世界中的爱情故事,是对死者的祭悼,也是对生者的慰藉,更是对恶者的抗议。而这些情感,可以说都凝聚在公孙九娘这个形象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