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内容

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内容

更新时间:2023-06-26 09:34:45

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内容

一、《天津条约》主要内容:

1、增开天津等11个城市为通商口岸。

2、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

3、外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4、清政府赔偿英、法军费各800万两白银等。

二、北京条约主要内容:

这个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侵略的条款。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让九龙 司地方一区(即南九龙半岛,其面积为11.1平方公里)给英国。

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约后,英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昕当政。

资料: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等和约,列强侵略更加深入。中国因此而丧失了东北及西北共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镇压了太平天国,维持统治,清史称同治中兴。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