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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和同婚的区别

和亲和同婚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3-10-25 10:26:48

和亲和同婚的区别

1、满清的联姻和汉唐的和亲

清朝的满族、蒙古族的关系是坚不可摧的,这又是两个共同信仰佛教的民族。清军入关,蒙八旗功高盖世。不过,说到底,满族与蒙古族是两个不同的民族,但是随着相互的通婚,关系被拉进了。清朝的满蒙联姻,有别于历史上汉唐等朝的和亲政策。

汉朝、唐朝是以汉族为统治阶级的王朝,是中央统治者对边疆民族的单方面下嫁。而在清朝完全不同,清朝是双方互相嫁娶,而且从清开国之前一直延续到清末不断,即所谓的“北不断亲”,坚持了三百年,关系没有变化。哪个蒙古族贵族没有满族亲戚呢?

为了使这种联姻关系固定化,清朝建立了“备指额驸”制度。即规定在内蒙古的科尔沁、巴林、喀喇沁、奈曼、翁牛特、敖汉等归顺较早的十三个旗内,于王公贵族的嫡亲子弟及公主格格的子孙中,挑选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聪明俊秀者,将其衔名年龄注册登记后,于每年十月报送中央的理藩院备案。这些已上报姓名的蒙古青年,由其父兄于年节到京向皇帝请安时,各自带来,以备清皇室选为公主格格们的夫婿。可想而知,满族与蒙古族的婚姻关系是有制度上的保障的。

2、联姻是什么

其中,蒙古科尔沁部和清皇室世代血脉相连,有清一代始终是朝廷最为倚重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和清皇室通婚最频繁的蒙古部落。据有资料介绍说,清代共有一百一十八位公主格格下嫁蒙古各部落,其中嫁往科尔沁部的即有二十四人,占了五分之一。从《清史稿》来统计,从清崇德年间到嘉庆年间,六朝共有十二位公主嫁往科尔沁部。

清代满蒙之间的政治联姻是一项民族统治的政策,下嫁的满洲公主身负绥服、监督和羁縻蒙古王公的重要责任。在中国历史上,匈奴、蒙古等北方草原游牧民族从来都是难于被驾御和控制的,但是清朝统治者却做到了这一点,实现了真正大一统的王朝统治,而满蒙联姻应该是其诸多有效手段中相当重要的一个。

公主和格格的丈夫称为额驸,是满语,即汉语的驸马。固伦公主之夫为固伦额驸,和硕公主之夫为和硕额驸;格格之夫依次为郡主额驸、县主额驸、郡君额驸、县君额驸、乡君额驸。

直到今天,满族人谈起蒙古族,仍发自内心的有着几分亲切感,这种亲切感是血溶于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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