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反证法证明数学命题时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分清命题“若 A 则 B”的题设与结论;
2、作出与命题结论 B 相矛盾的假定 ;
3、由 A 与 出发,应用正确的推理论证方法,得出矛盾结果;
4、分析断定产生矛盾结果的原因,是在于开始所作的假定 不正确,于是原结论 B 成立,这就间接的证明了原命题。一般在证题中,要注意推理的严密性,必须步步有据,并且一定要真正理解矛盾在哪里。
例如:
两条直线相交,只有一个交点。
已知:a、b 为相交的两条直线。
求证:a、b 只有一个交点。
证明:
例:两条直线相交,只有一个交点。
已知:a、b 为相交的两条直线。
求证:a、b 只有一个交点。
证明:
假定直线 a 与 b 不只有一个交点,则至少交于两点
设这两个交点为E 与 F
那么,直线 a 通过 E,F 两点,直线 b 也通过 E、F 两点
也就是说,过 E与 F 两点,可以作两条直线 a 与 b
这和公理“经过两点可以作一条直线,而且只可以作一条直线”相矛盾
所以假定不成立
则原题“两条直线相交,只有一个交点”成立。
扩展资料
1、反证法适用场合:
在证题过程中对于某些命题,直接从原题入手求证较为困难,有的在特定场合甚至找不到证明的依据,从已知条件直接进行推理很难得出结论时就可以考虑采用反证法了。
2、运用反证法推理过程中推出矛盾的主要类型
(1)推出结果与已知公理矛盾;
(2)推出结果与已知定理矛盾;
(3)推出结果与所作假定矛盾;
(4)推出结果与已知定义矛盾;
(5)推出两个相互矛盾的结果;
(6)推出结果与已知条件矛盾;
3、应用反证法证题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由于要假设待证命题的结论不成立,必须考虑结论反面的所有可能情况,如果只有一种,那么否定这一种就可以了;若与原命题相矛盾的方面有多种情况,必须一一予以否定,切记不能有所遗漏,否则,原题仍难以得证。
(2)、推理过程必须完全正确,否则,即使推出矛盾结果,也不足以证明所作假定“ ”是错误的。
(3)、在推理过程中,一定要使用已知条件,否则要么推不出矛盾结果,要么不能断定所推出的结果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