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傅,中国古代职官。
起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三公之一;在战国时期的齐国和楚国也设有太傅。
秦朝时期被废止。
西汉曾两度短暂复置该职位;东汉则长期设立。
以后各朝代都有设置,但多为虚衔。
朝鲜高丽时代亦设有太傅,朝鲜王朝改称大傅。
官职释义 御赐太傅匾额 太傅金塑 太傅为辅弼国君之官,作为重臣参与朝政,掌管全国的军政大权。
曹睿即位后任钟繇为太傅。
1、周代设置,为辅弼天子之任。
汉代复置,次于太师。
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
2、为辅导太子的东宫官。
其制甚早,西汉起称为太子太傅。
后亦用作虚衔。
周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为国王辅弼官之一。
战国后废。
西汉吕后元年 御赐太傅匾额 (前187年)复置,金印紫绶,以王陵、审食其等任之。
后废。
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又复置,以孔光出任此职,位在三公之上。
东汉亦置此官,掌善导,无常职,刘秀命卓茂任之;卓死,省去此官。
其后新帝初即位,又设“太傅,录尚书事”,如赵熹、陈蕃、胡广等均任过此官,赵等死,即废去此职。
历代多有延置,或常设或虚职,如明史载“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
无定员,无专授。
” 清史稿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正一品...初沿明制,大臣有授公、孤者。
嗣定为兼官、加官及赠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