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共辖4个地级市,分别是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
15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分别是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安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苗族黎族自治县。
海南省共辖4个地级市,分别是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
15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分别是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屯安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苗族黎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