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实施。原文中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所以,我们实行的是5天半工作制。后来,1995年3月2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5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实施。原文中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所以,我们实行的是5天半工作制。后来,1995年3月2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5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