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出,古代汉族婚俗中规定的对妇女犯有的六种可以休弃的情形。
古代妇女有“七出”之条,犯其一条即被休弃,唯帝王、诸侯之妻,无子不出,称为“六出”。
“出妻之子为母” 唐 贾公彦 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泆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天子、诸侯之妻无子不出,唯有六出耳。
”
六出,古代汉族婚俗中规定的对妇女犯有的六种可以休弃的情形。
古代妇女有“七出”之条,犯其一条即被休弃,唯帝王、诸侯之妻,无子不出,称为“六出”。
“出妻之子为母” 唐 贾公彦 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泆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天子、诸侯之妻无子不出,唯有六出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