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我生长的家乡是湘西边上一个居民不到一万户口的小县城,但是狮子龙灯焰火,半世纪前在湘西各县却极著名。逢年过节,各街坊多有自己的灯。由初一到十二叫“送灯”,只是全城敲锣打鼓玩去,白天或大锣大鼓在桥头上表演戏水,或在八九张方桌上盘旋上下。晚上则在灯火下玩蚌壳精,用细乐伴奏。十三到十五叫“烧灯”,主要比赛转到另一方面,看谁家焰火出众超群。
我照例凭顽童资格,和百十个大小顽童,追随队伍各处走去,和大伙在炮仗焰火中消磨。玩灯的不仅要凭力气,还得要勇敢。为表示英雄无畏,每当场地中焰火上升时,白光直泻数丈,有的还大吼如雷,这些人不管是“震天雷”还是“猛虎下山”,照例得赤膊上阵,迎面奋勇向前。我们年纪小,还没资格参与这种剧烈活动,只能趁热闹在旁呐喊助威。有时自告奋勇帮忙,许可拿个松明火炬或背背鼓,已算运气不坏,因为始终能跟随队伍走。直到天快发白,大家都筋疲力尽。
最后集中到各会馆前点验家伙家伙什儿散场时,街上江西人开的南货店、布店,福建人开的烟铺,已经放鞭炮迎财神了,家住对河的年轻苗族女人,也挑著豆豉萝卜丝上街叫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