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
(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
(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
(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
(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
(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
(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
(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