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
经历了唐宋时称 县试,明清时称郡试。清代的童试3年举 行2次。童试总共分3个阶段,分别为县 试、府试和院试。其中,县试一般由本县 知县主持,考试内容为八股文、诗赋、策 论等,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府试。
府试由知 府或知州主持,考试内容与县试差不多, 合格者参加院试。院试由主管一省教育的 学政主持,院试合格,就是秀才了,也叫 “生员”,秀才便具有了到政府公立学校学 习和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