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为出名的有如下三位:
1、刘大绅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中进士授山东新城县令。后迁文登、朝城县令及云南武定同知。当了十多年的七品小官。由于为官公正廉洁,关心百姓疾苦,深受人民的爱戴。竭力任事,政绩颇多,有巡抚曾代嘉庆帝朱批“好官可用”四字。
2、王绍兰(1760~1835)字畹馨,号南陔,自号思维居士,浙江萧山城厢镇人,清朝大臣。清嘉庆二年至六年(1797~1801年)任闽县知县兼海防同知,管理南台民政和诉讼事务。海防同知署设台江地区霞浦街。在任期间,办事认真,多审理冤案和抑郁,被人民称为好官。后升任泉州府知府、兴泉永道、福建按察使、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抚。
3、宋湘(1756年-1826年),字焕襄,号芷湾,清代中叶著名诗人。嘉庆四年(1799年)中进士,入翰林院。嘉庆十八年(1813年)以翰林院编修的身份出任云南曲靖知府。到任时,正遇秋涝洪灾。他立即组织救灾抢险,并很快制服了水患。水患平息后,又发展当地经济,开展纺织业,被誉为“贤吏”。后又被调往广南永昌大理,以及代理滇西道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