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亲人建坟墓的时间应该写在墓碑的右方、通常用小字体在墓碑的三分之二处写。
正文也就是写墓主的姓名,如果是夫妻、名字应并排写、男居右女居左。字数应为单数、并且中间“寿域”两字须比其它字大一倍。
落款处特指的是建造墓地的人、也就是出资者、也应该写上自家子女以及孙辈曾辈的名字、比如:孙某某、孝男某某、孝女某某、敬立、“敬立”之前要空一格位置、子孙名字前省略写姓氏、但外孙若是异姓、则要写上其姓氏了。落款位置在左侧三分之二写起、字体大小一般与日期一样大小。
碑文的字数是有限定的、碑文总字数包括时间正文落款必须为五倍加一、即21字、31字、36字、然后用“生老病苦死” 或“金木水土火” 各五字去一一对应、首字和最后一字必须为“生”字或“金”字、因此、当总字数不是五倍加一时、在时间、正文、落款上就要适当加字或减字了、达到上面规定的字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