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倒木经过打枝截梢后形成的干材。在中国分原条和杉原条两种,并分别制订了标准。原条在中国东北、西北林区作为森工的半产品,造材后成为原木。杉原条在中国南方林区可作为商品材调拨,其规格是梢径足6厘米,或断梢梢径自12厘米以下,材长自5米以上,分一等材和二等材。检尺径8~14厘米为小径原条,16~20厘米为中径原条,自22厘米以上为大径原条。作为半产品的原条,其规格是梢径自6厘米起,材长超过5米,并且梢径与材长之比在1∶100以上。原条用立方米计量材积,半产品原条根据中央直径和材长在原条材积表上查找。杉原条根据距根端2.5米处的直径和材长在杉原条材积表上查找。
原条材积
单根原条的去皮体积。以立方米表示。是原条生产、调拨和销售的计量依据。原条材积的基本计算方法同原木材积。但在中国南方,杉原条比较通直,产量大,并作为商品材销售,因此,材积的计算与其他树种原条有差别。在一般的原条中,用原条的中央去皮直径来确定材积,计算公式为
式中 V为原条材积(立方米);D为原条中央检尺径(厘米),范围为6~50厘米;L为原条长度(米),范围为3~35米。
在杉原条中,则是用距根端2.5米处的去皮直径来计算材积。当检尺径为10~60厘米时,计算公式为
当杉原条的检尺径为8厘米时,计算公式为
式中 V为杉原条材积(立方米);L为杉原条检尺长度(米);D为自杉原条大头锯口(或斧口)2.5米处的检尺径(厘米);1/10000为单位换算系数。在测得原条的检尺径和检尺长后在有关的原条材积表中查出该原条的标准材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