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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安徽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更新时间:2023-09-18 07:40:37

安徽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高级工程师: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且大专毕业15以上。

2、正高级工程师职:

取得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学历说明: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可以参加职称评定。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二、论文和继续教育要求

1、高级工程师需要论文3篇,要求至少有二篇发表在省级以上杂志,如发表非知网收录的期刊,要求知网查重率低于百分之三十。

2、继续教育证明,必须要满足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各市要求不一。

三、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应提供业绩与成果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盖单位公章,且与申报表内所填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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