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早在距今6800多年前的高庙文化时期,吉首就有人类繁衍生息。春秋战国时期,人类活动频繁。吉首原名乾城县,1952年8月,吉首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区。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内务部于1953年2月25日批准,同年4月1日,乾城县改名吉首县,县政府驻地所里按苗语称为吉首。
1955年3月至1957年9月,吉首县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州;从1957年9月20日起,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为州府驻地。1980年11月至1982年11月,州革委会将吉首镇从吉首县析置为县级镇。
经国务院于1982年8月3日批准,同年11月30日,州政府撤销吉首县,设立吉首市,市辖地不变(吉首镇复归,划为三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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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截至2019年5月,吉首市下辖6个街道(镇溪、峒河、乾州、吉凤、双塘、石家冲)、5个镇(马颈坳、河溪、矮寨、丹青、太平)、1个乡(己略乡)。具体介绍以下几个镇:
1、矮寨镇位于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市境西部,矮寨镇地处湘西州府吉首西大门,距市区19公里,319、209国道和长渝高速穿境而过,是一个以苗族人口为主的山区生态名镇、文化大镇和旅游重镇。
2、河溪镇位于吉首市东南部,镇政府距市区15公里,东南接泸溪县潭溪镇,西邻双塘镇,北抵吉首和太平乡。地域总面积98.5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11190.7亩,稻田面积6335亩,旱地面积4855.7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