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是明清时期的一种化分。中国的行政区划大体就是三级:“省(正式称呼是布政使司)——府——县”,通常一个人在报自己籍贯的时候会说“某某省某某府某某县”;而科举放榜的时候,往往连府这一级也省略不说,直接说“某某省某某县”。
例如:明朝时江西省全省分为13府,辖1州、77县。十三府分别为:
1、南昌府:辖宁州1州,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奉新、靖安、武宁7县,驻南昌、新建。
2、瑞州府:辖高安、上高、新昌3县,驻高安。
3、九江府:辖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泽5县,驻德化。
4、南康府:辖星子、都昌、建昌、安义4县,驻星子。
5、饶州府:辖鄱阳、馀干、乐平、浮梁、德兴、安仁7县,驻鄱阳。
6、广信府:辖上饶、玉山、弋阳、贵溪、铅山、永丰、兴安7县,驻上饶。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自江浙改属江西行省
7、建昌府:辖南城、南丰、新城、广昌、泸溪5县,驻南城。
8、抚州府:辖临川、崇仁、金溪、宜黄、乐安、东乡6县,驻临川。
9、吉安府:辖庐陵、泰和、吉水、永丰、安福、龙泉、万安、永新、永宁9县,驻庐陵。
10、临江府:辖清江、新淦、新喻、峡江4县,驻清江。
11、袁州府:辖宜春、分宜、萍乡、万载4县,驻宜春。
12、赣州府:辖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宁都、瑞金、龙南、石城、定南、长宁12县,驻赣县。
13、南安府:辖大庾、南康、上犹、崇义4县,驻大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