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条件:若函数f(x)在x0可导或可微(或者更强的条件),则函数在x0连续。
2、必要条件:若函数f(x)在x0无定义、或无极限、或极限不等于函数值,则在x0不连续。
3、若函数f(x)在x0有定义,且极限与函数值相等。则函数在x0连续。
4、连续函数的法则:定理一:在某点连续的有限个函数经有限次和、差、积、商(分母不为0) 运算,结果仍是一个在该点连续的函数。定理二:连续单调递增 (递减)函数的反函数,也连续单调递增 (递减)。定理三:连续函数的复合函数是连续的。
1、充分条件:若函数f(x)在x0可导或可微(或者更强的条件),则函数在x0连续。
2、必要条件:若函数f(x)在x0无定义、或无极限、或极限不等于函数值,则在x0不连续。
3、若函数f(x)在x0有定义,且极限与函数值相等。则函数在x0连续。
4、连续函数的法则:定理一:在某点连续的有限个函数经有限次和、差、积、商(分母不为0) 运算,结果仍是一个在该点连续的函数。定理二:连续单调递增 (递减)函数的反函数,也连续单调递增 (递减)。定理三:连续函数的复合函数是连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