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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残疾评定标准

精神类残疾评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3-05-18 15:22:58

精神类残疾评定标准

  一、精神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精神残疾等级评定有以下标准:

  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

  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

  精神残疾三级: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

  精神残疾四级: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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