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
1600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伦敦商人东印度贸易公司(简称东印度公司)皇家特许状,专事经略印度次大陆。东印度公司名义上是贸易公司,是私人拥有的股份制公司,却拥有舰队和武装,实际上是英国等西方国家开拓殖民地的一种组织形式。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
都是。
1600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伦敦商人东印度贸易公司(简称东印度公司)皇家特许状,专事经略印度次大陆。东印度公司名义上是贸易公司,是私人拥有的股份制公司,却拥有舰队和武装,实际上是英国等西方国家开拓殖民地的一种组织形式。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