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化妆品需要办理批准文号,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年份)+4位顺序号”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国妆特进字J+(年份)+4位顺序号”。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在卫生部或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取得相应的备案号,卫生部备案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号为“卫妆进字(年份)第0000号”, 卫妆备进字(年份)第000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国妆备进字J+(年份)+4位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