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在此:猴子自然是有尾巴的。不过西游记中那只著名的猴子,即当年的美猴王,后来的齐天大圣,再后来的孙行者,最后的斗战胜佛, 有没有尾巴? 似乎读着读着“西游记“,我们就忘了这个茬儿了。 悟空,自然也是有尾巴的。据说, 孙悟空样子象猕猴儿。而赤毛猕猴儿,分布于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时常出入于村庄,小镇。 体长约55厘米,尾长约20厘米。当然,我们的目的不是研究悟空形象的原形,说说原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证明这只灵猴儿是有尾巴的。 不过即使我们都忽略了猴子的尾巴,吴先生心细如发,他是不会忘记的。猴子的尾巴在西游记中大约出现过三次。(如果有遗漏,请指出。) 第一次,就是那次臭名昭著的,狼狈不堪的变“土地庙儿“把戏。其实,本来大圣和小圣(即二郎真君)二人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材,直打得变作法天象地的规模。只是猴儿见到大本营内的猴儿都被打散了,这才败走。其间二郎神和大圣比赛着变化,最后悟空滚到山崖下,变做土地庙儿。口儿是庙门,牙齿为门扇,舌头变菩萨(菩萨原来只会说?) , 眼镜乃窗棂 。只有尾巴没法儿处,只得变做一根旗杆儿,竖在庙后。 猴儿自有一番打算:哄得二郎神入庙,就一口咬住!只是那根尾巴露了馅儿。二郎神笑道:“是这猢狲了!他今又在那里哄我。我也曾见庙宇,更不曾见一个旗竿竖在后面的。断是这畜生弄喧!“ 细看二郎神的用词,悟空连个“妖精“也够不上,直管叫悟空“畜牲“! 二郎神的等级观念向来严重。比如前面和悟空比“变化“一节,悟空变做一只花鸨,而这花鸨因为不拘什么鸟类,高致凤凰,低致乌鸦,都与之发生性关系,被称作鸟中的“至贱至淫之物“。二郎神觉得悟空变得太低贱,便“不去拢傍,即现原身,走将去,取过弹弓拽满,一弹子把他打个〔足龙〕踵。”俗语说,成王败寇,打到关键时节,还惦记着“身份”问题,二郎神心思也忒细。说得难听,颇有点势力。莫非他那第三只眼象征着我们人类的势利眼儿? 闲话少说,仍旧回到悟空的尾巴。这是第一次“尾巴“出卖了悟空。 第二次乃平顶山莲花洞一难。唐和尚,八戒,沙僧都被妖精掳去,吊在梁上。这猴儿变做妖精奶奶进了莲花洞,受了两个妖精儿子的磕头,猴子弯弯腰道“我儿起来“。这一弯腰却把八戒笑出了声儿,沙僧不解, 八戒道:“弯倒腰叫我儿起来,那后面就掬起猴尾巴子。我比你吊得高,所以看得明也。” 这悟空还偏要嚷嚷着先要将八戒的耳朵割下来,整治整治下酒;八戒着了慌便嚷了出来“遭瘟的!你来为割我耳朵的!我喊出来不好听啊!” 这一次,尾巴和八戒共同出卖了悟空,令得悟空功亏一篑,还被妖精捉住。 如此说来,“尾巴“确实给悟空带来不少麻烦。尤其是变人物,这条尾巴确实变不过去;另还有一身黄毛,两块红股(红屁股)也依然故我,实在容易走漏消息。 不过,还有一次,吴先生又提到了“尾巴“。这次是平顶山狮驼岭一难(七十四回);此时唐僧师徒已经进入西方,接近灵山,西游记也快至尾声。吴承恩并未忘记猴儿仍旧是只猴儿,在此处写道“不数里,忽见一座笔峰。何以谓之笔峰?那山头上长出一条峰来,约有四五丈高,如笔插在架上一般,故以为名。行者到边前,把尾巴掬一掬,跳上去坐在峰尖儿上,叫道:“钻风!都过来!” 这么一看,悟空的尾巴还颇有些用处。比如有助力的功能,帮助猴子腾挪跳跃;另则,猴子打筋斗云的时候也许能帮助猴儿保持身体平衡。而且想当年,猴儿还在花果山福地洞天为妖为王的快活时节,那尾巴还能让猴子来个倒挂,在树上窜来窜去吧。如此说来,猴子的“尾巴“也除并非“走漏消息“之外全无是处。 只不过平日里,我们对“尾巴“就没有好气。不但猴子尾巴被埋汰,“猴子倒立---尾巴翘起了““猴子笑兔子尾巴短—彼此彼此“;其他动物的尾巴也深受诽谤,比如“病猫的尾巴—翘不起来““妲己的子孙赴宴—露了尾巴“;乃至对于整个“尾巴“群体的定义“尾巴翘起时,脑袋掉进屁股里“。人类还是蛮幸运。因为进化使我们成为了为数不多的没有尾巴的动物之一。而却正是因为这样,我们便真的以为自己没有了“尾巴”,却常常“翘起尾巴““露出尾巴“。这样,“尾巴“便常常被用来比喻“缺点““马脚““漏洞“ “本性“等等人性弱点。 记得聊斋志异中有一则故事“狐妾“。说得是一个叫刘洞九人的在汾州当官,某晚有美貌女子造访,便与之云雨。“燕好‘之后刘洞九问其来历,女子说自己生前受蛊于狐狸而死,死后狐狸们用法术使其复生,所以 “飘然若狐“。这位刘公子的第一反应便是“以手探尻际“--- 去摸女子有没有尾巴。可见,尾巴,其第一功能便是标明“身份“和“归属“;“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解决方式,无非是“藏起来““变化起来“;而最痛苦的方式莫过于“砍断尾巴“,也许是改去乡音,也许是漂白肌肤,也许是狠狠地与自己的过去一刀两断。 写到这里,自然而然的便想到了关于人的尾巴的那段著名的话“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高了的新标识”。于是我们穿上“燕尾巴“衣服,喝着“鸡尾巴“酒,用别的尾巴掩饰自己的尾巴,就忘了夹起“尾巴“做人。尾巴“本是我们的一部分,就是常常我们忘了那一部分,或者不承认那个部分,乃至恨不得割去那无法隔离的“尾巴”。 而悟空自三十四回平顶山莲花洞一难,因尾巴坏事之后,便再也没有因为“尾巴“而引起麻烦;还在变化后,用锅底灰把红屁股擦擦黑。看来,悟空已经慢慢学会“夹起尾巴”做“人“了。只是,人并未给猴儿余地,不是还有这么一句--“猴子就是割掉了自己的尾巴也还是只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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