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少生活垃圾
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全文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入厂要求、焚烧炉
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
2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
同效。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5085.3-19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6.1~5086.2-199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15555.1~15555.11-199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
法
GB5468-9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定义
3.1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
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3.2焚烧炉
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
3.3处理量
单位时间焚烧炉焚烧垃圾的质量。
3.4烟气停留时间
燃烧气体从最后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
等)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3.5焚烧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
3.6热灼减率
焚烧炉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
如下:
式中:P——热灼减率,100%;
A——干燥后的原始焚烧炉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
B——焚烧炉渣经600±25℃3h灼热,然后冷却室温后的质量,g。
3.7二恶英类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总称。
3.8二恶英类毒性当量(TEQ)
二恶英类毒性当量因子(TEF)是二恶英类毒性同类物与2,3,7,8——四
对生活垃圾焚烧运行企业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采样监测。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监测的采样按照GB/T 16157、HJ/T 397或HJ/T 75的规定进行。烟气中二噁英类监测的采样按HJ 77.2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