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浙江省各地设有污水收集系统,通过下水道或雨水管等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起来。
2. 预处理:收集到的生活污水首先进行预处理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池、格栅、沉砂池等设施,目的是去除大颗粒杂质、淤泥和悬浮物等。
3. 主处理:预处理后的污水将进入生物处理系统进行主要处理。其中,常见的处理工艺有生化池、MBR膜生物反应器等,通过微生物降解有机物质,使其分解为水、二氧化碳和可沉淀物。
4. 深度处理:经过主处理后,部分污水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深度处理,以提高水质达到环保要求。此时,通常采用进一步去除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氧化沟、深度膜生物反应器等工艺。
5. 净化:经过主处理和深度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会流入净化池,通过放射、过滤、除臭等工艺去除余量悬浮物和氯气等。
6. 排放或回用:经过以上处理后,净化后的水可以被排放到水体中,或者经过一系列消毒、再处理等工艺达到可回用的水质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环保景观、工业冷却等用途。
以上是浙江省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流程,具体的处理工艺和步骤可能因地区和污水处理厂的设施而有所不同。
浙江生活污水处理流程(浙江省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4-09 11: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