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采
纳采是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其礼物用雁。
2、问名
问名,中国婚姻礼仪之一。古代中国婚礼“六礼”之二。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3、纳吉
纳吉,中国婚姻礼仪之一。六礼之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
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宋代民间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书、合婚代之。清代,纳吉一仪已融于问名和合婚的过程中。民国时期,无纳吉仪,只有简单的卜吉习仪,多将女方庚贴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内无发生异事,则认为顺利,就拿男女庚贴去合婚。
4、纳征
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
纳征,即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至于聘礼的多少,取决于女方的贫富与身份。从法律意义讲,纳征重在形式,而不在于数量,纳征的完成标志着订婚阶段的结束,是婚姻成立的主要标志之一。
5、请期
请期,俗称送日头或称提日,中国婚姻礼仪之一,六礼之五。即由男家择定结婚佳期,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请期礼书),由媒妁携往女家,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经女家复书同意,男家并以礼书、礼烛、礼炮等送女家,女家即以礼饼分赠亲朋,告诉于归日期
男家行聘之后,卜得吉日,使媒人赴女家告成婚日期。形式上似由男家请示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