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写作时的韵脚规则是:平仄交错原则;禁止两种情况:孤平和三平。
韵脚规则是:把握住韵脚的尺度。
不提倡在一首词里面用两种以上的韵脚。如果一首词,在没有特殊的要求下,是不提倡有变韵的情况出现的。除非是顶尖的词人,能把各个韵脚运用自如而没有丝毫破绽和生硬。
诗的平仄基本讲究一三五不论,只论二四六,以七言诗为例,也就是说每句话的第一、三、五个字是平是仄都可以,而第二、四、六个字则必须遵守规则,第七个字是韵脚。
平时都说第一、三、五个字是平是仄都可以,但有两种情况不可,一个是整句中只有一个平声字,谓之孤平;一个是句末最后三个字都是平声,谓之三平。这两种情况是不可以的,需要通过调整第一、三、五个字的平仄来杜绝这种情况。
扩展资料:
作诗基本规则:
1、对仗(对偶):律诗中
①‘起承转合’(首颔颈尾),承转(颔颈)两联对句(词性、结构相同、平仄相反),多对不限(富对仗);
②单颈(转)联对为蜂腰体;
③首颈(起转)对为偷春格;
④同类、习惯、借对、重点、流水、宽松、数字错位、隔句、句中自对;单首、颔、尾(起、合)联对不可称律;绝句不求对仗。
2、对仗禁忌:
①合掌(两联对仗,句式结构一样);
②出句与对句意同。
3、相对(上下句平仄相反):1-2句、3-4句。(否则失对)
4、互粘(前后联平仄同):2-3句、4-5句。(否则失粘)
5、五七变式:五言句前加两个平或两个仄,变成七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