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
一九五五年三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中央委员会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由国务院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