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1986年3月11日,国务院撤销亳县建制,建立亳州市(县级),以原亳县行政区域为亳州市行政区域。
1998年2月,亳州市从阜阳市划岀,由安徽省直辖。
2000年5月11日,国务院批复,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地级亳州市。以原县级亳州市的行政区域为谯城区的行政区域,将阜阳市管辖的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亳州市管辖。亳州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谯城区。
行政区划
1986年3月11日,国务院撤销亳县建制,建立亳州市(县级),以原亳县行政区域为亳州市行政区域。
1998年2月,亳州市从阜阳市划岀,由安徽省直辖。
2000年5月11日,国务院批复,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地级亳州市。以原县级亳州市的行政区域为谯城区的行政区域,将阜阳市管辖的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亳州市管辖。亳州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谯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