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级干部比较恰当,高级干部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中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军队系统中军级及以上干部,也包括离退休后享受副省、部级、军级以上待遇的干部。
具体有: 一、正国级干部,即党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副国级干部(排名不分先后),即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副总理、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军委副主席等(排名不分先后);———(在此之前为国家领导人)——
三、军委委员,军委委员地位高于部级,但是又不是国家领导人级别,低于副国级,所以自成一级;
四、大军区级与正省部级,享受大军区级待遇与享受正部长级别的干部,大军区级干部有:总政副主任、主任助理、总参副参副长、参谋长助理、总后总装的部长与政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和各个大军区正职首长; 正部级有:中央组织部、宣传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统战部确定为正部级的副部长、中纪委未兼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纪委副书记、和中央政研室、中央台办、中央外宣办、中央外事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及其它中央直属正部级机构一把手及确定为正部长级的副职领导人,还有国务院的办公厅、部、总局、委员会、办公室的正职领导人及确定为正部长级的副职领导,最高法与最高检确定为正部级的副院长、全国人大与政协下属委、署、室的正职领导与确定为正部级的副职领导、中铁总和中投公司的的正职领导、人民团体(如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等)正职 领导与少数确定为正部级的副职领导(兼任人大政协副职的除外)、中科院、社科院和工程院的正职领导(兼任人大政协副职的除外); 正省级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兼任政治局委员的除外)与少数确定为正省级的副职领导。
五、副大军区级,总后总装的副部长与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副政委;副大军区级单位正职首长(如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等)。
六、副部省级和军级,副部级:正职领导为正部级的单位的普通副职领导和普通党组成员(少数单位和国企正职领导为高配至正部级,则其副职仍为厅局级)、党中央直属副部级单位的正职领导、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领导、副部级国企、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和大学的正职领导与确定为副部级的副职领导、最高法和最高检普通副院长及普通党组成员 ; 副省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普通副职领导和普通党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常委(常包括省委秘书长、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正职领导、重要城市市委书记、省军分区政委或司令)、副部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领导; 军级:中央军委与各大军区级单位下的军级单位正职首长、集团军(军)、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等正军级单位的正职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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