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车应当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道、车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
2. 电动车应当按照停车区域内的标识和指引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3. 电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4. 电动车应当使用专门的停车架或者其他固定设施进行停放,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的树木、灯杆、路牌等公共设施上。
5. 电动车停放时应当关闭电源,锁好车把、车轮和车座等部位,确保电动车不会被盗窃或者损坏。
6. 电动车在停车区域内停放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进行停车,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广州市电动车停放的一般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场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停放电动车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的规定和标识,以免违反规定而被罚款或拖车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