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牵引车满15年强制报废。
1、国四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9年报废,
2、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12年报废,
3、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10年报废,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15年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