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不能上牌的电动车有:
车辆不符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内的车型。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禁止在本市内生产、销售。
车辆不具有脚踏骑行的功能。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的功能。
车辆的最高车速超过25km/h。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km/h。
整车质量超过55kg。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kg。
电压超过48v,电机功率超过400W。电动自行车的电压不能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W。
限速装置没有固封,可以拆卸,可以调节。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必须固封,不可拆卸,不可调节。
产品标识标注除国家规定外,没有标明上述相关技术参数,没有在电动自行车上刻制编码。电动自行车的产品标识标注除国家规定外,还应标明上述相关技术参数,并按规定在电动自行车上刻制编码。
根据杭州市交通管理局的规定,以下电动车不能上牌:
1.未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车;
2.超过60公斤的重型电动车;
3.超过20公斤的摩托车式电动自行车;
4.超过1.5米宽的三轮电动车;
5.超过2米长的四轮电动车;
6.超过1.5米宽的低速载货汽车;
7.超过1.5米宽的低速载客汽车;
8.超过1.5米宽的低速特种车辆。以上是杭州市目前的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