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扣分记录。
1、持有C1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增驾摩托车驾驶证(包括D、E、F等准驾车型)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还需提交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驾驶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头部占长度的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照8张。
2、报名。
持户口所在地驾驶证、身份证、体检证明(有些是驾校或车管所体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4-8张,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考试流程:
和C1考试一样,先科目一考试,培训3-7天,科目二考试,然后科目三考试。
扩展资料:
增驾C1以上准驾车型的条件: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