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22日发布的通告,沈阳已取消外埠车入沈的年限规定。这意味着外地车辆可以自由进入沈阳市,不再受到之前的年限限制。此举有助于促进沈阳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也为人们出行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部分外埠 旧机动车转入我市的通告 为了加强对旧机动车的管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沈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将限制部分外埠机动车转入。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办理转入业务的外埠旧机动车,申请材料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市的外埠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环保车型名录,不符合前款标准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手续。二、下列外埠旧机动车禁止转入我市: (一)各类营运客车、出租车转非营运客车及营运转非营运客车; (二)注册登记满一年的各类货运车辆; (三)注册登记满三年的其他车辆。三、本通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