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
一、居住地在本市: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近两年在本市连续居住,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按规定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6、持有效本市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7、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A卡和B卡的人员,及经认定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
1、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
2、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被盗抢”状态满3个月以上的,且承诺放弃申领被盗抢小客车其他指标。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注意:
天津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放宽了天津竞价条件:
1、京冀户籍人员竞价不再提供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以往,非天津户籍人员参加个人竞价需提交连续24个月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措施》实施后,允许持有效本市居住证的京、冀户籍人员参加个人竞价。
但是,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京、冀户籍人员竞得的指标会加注相关标识,竞得指标后,如未在有效期内在天津购车,指标将自动作废。
2、京冀户籍以外非本市户籍人员竞价条件放宽
对于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相关申请条件也将有所放宽。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我市居住证,并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审核条件将由近24个月调整为近12个月。
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京、冀户籍人员还是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措施》中的放宽政策均只针对个人竞价,小客车个人摇号指标仍需按目前规定申请。